为了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国科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》,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中心各部门负责人在廉政建设中应承担的责任,12月28日,生态环境中心主任、党委书记分别和中心副主任、研究室主任、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。签字仪式由中心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江桂斌主持。
党委书记胡仁桥就关于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行了说明。他指出,“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,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”是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的一项重要内容。为此,他讲了三点意见。一是要统一思想,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。二是要“按照惩防体系实施纲要”的要求,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,特别是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学习《中国科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》,《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》,勤勤恳恳做事,干干净净做人。三是要加强对本部门干部职工的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,让每位职工充分认识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,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拒腐防变能力。
最后,他希望大家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,经常告诫自己所肩负的责任,做到警钟长鸣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