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生环党字〔2010〕5号
中心各党支部、工会、团委、妇委会、全体研究生:
根据院《关于开展中国科学院“五五”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中心实际情况,现将《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关于开展“五五”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实施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附件:关于开展“五五”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实施方案
二○一○年三月三日
附件:
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关于开展“五五”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实施方案
按照院“五五”普法《规划》,2010年是检查验收年。中宣部、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公室将于2010年对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“五五”普法《规划》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。为做好我中心“五五”普法检查验收工作,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:
一、指导思想
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,紧密结合创新三期工作实际,全面检查验收中心“五五”普法以来的工作情况,总结经验,查找问题和不足,推动“五五”普法《规划》的全面贯彻落实。
二、主要原则
(一)坚持统一领导。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,各党支部和工青妇组织积极支持配合和组织实施,共同做好检查验收工作。
(二)坚持求真务实。坚持围绕中心,服务大局,从中心实际出发,查找存在问题,提出改进措施,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。
(三)坚持协调配合。将中心自查与我院和全国检查有机结合起来。
三、组织领导
(一)加强组织领导,完善工作制度。实施“五五”普法规划是一项规模宏大的社会教育工程,中心党委和各部门要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,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,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、督促,保障各项任务的落实。为此,要充分发挥党支部、党总支等基层党组织和工会、共青团、妇委会等组织的作用,加强对特定对象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,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。
(二)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。
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:
组 长:胡仁桥
成 员:曲久辉、江桂斌、欧阳志云、王士精
普法工作小组成员:
组 长:胡仁桥
成 员:黄益宗、霍桂芬、刘 平、刘文彬、齐 嵘、强志民、沈迪新、孙健美、王士精、王铁宇、续曙光、严 岩、杨克武、张康生、张利田、张美一、张庆华、张秀丽、郑袁明、钟 慧、周恒福(按拼音字母顺序排序)
四、主要内容
根据我院“五五”普法《规划》,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: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,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、与经济社会发展、与社会和谐稳定、与民生密切相关、与科研发展及单位中心工作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、落实和宣传情况,特别是领导干部、科研管理人员和课题负责人、研究生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,“法律进单位”、“法律进研究室”活动的开展情况和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创新情况,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。具体检查内容参照《全国“五五”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》。
五、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
(一)动员部署。3月,根据院通知要求,结合中心实际,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,如制定检查验收方案和动员部署。
(二)开展自查。4-5月,各支部和相关组织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自查。在此基础上,对“五五”普法《规划》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认真总结(写出书面总结报告),于5月18日前报中心党委办公室。
(三)典型宣传。各支部和工青妇等组织要及时发现和推荐“五五”普法先进典型,宣传各类学法用法的好典型、好经验。
六、工作要求
(一)提高认识,加强领导。检查验收工作是保障“五五”普法工作善始善终、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。各支部、各部门要高度重视“五五”普法检查验收工作,把检查验收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,并切实抓好落实工作。
(二)实事求是,保证质量。要坚持从实际出发,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,按照院“五五”普法《规划》确定的目标要求,严格按照全国普法办制定的检查验收标准,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验收,保质保量地完成检查验收任务。
(三)大力宣传,进一步深入开展学法用法教育。
1、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,继续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。突出抓好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,着力提高职工和研究生的宪法意识。大力推进依法治所,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,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,坚持法制教育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,拓展宣传教育阵地,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,增强依法治理工作的渗透力。
2、坚持实事求是,分类指导,开展学法用法活动。紧密结合中心和各部门实际,根据不同对象、不同群体和不同行业的特点,突出工作重点,努力做到“干什么、学什么”、“缺什么、补什么”,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和切实可行的方法,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。
3、继续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。认真贯彻落实《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“法律六进”活动的通知》,深入开展“学法律、讲权利、讲义务、讲责任”为主题的法制教育,大力推进“法律进单位”、“法律进机关”、“法律进研究室”活动,努力营造遵守法律、崇尚法律、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。
开展“法律进单位”活动,促进法治化管理。中心各党支部、党总支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,结合工作和科研实际开展法制宣传、社会性公益法制宣传;要利用各种宣传月、宣传周、纪念日等,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,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。
开展“法律进机关”活动,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科研的水平。机关各部门要把法律和中心规章制度作为机关人员学习的重要内容,做到有计划、有安排、有落实、有检查,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。
开展“法律进研究室”活动,促进科研发展。围绕科研发展需要,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,提高广大科研人员、职工和研究生法律素质;按照“谁主管谁负责”的原则,加强对广大职工进行劳动和社会保障及民主管理方面的法制教育,完善民主管理制度,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;坚持法制教育与诚信教育相结合,开展争创诚信守法职工活动,保证社会稳定和谐发展,促进中心又好又快发展。
七、总结奖励
中心党委将组织各党支部(党总支)、工青妇组织进行总结评比,评选出“五五”普法先进党支部和优秀普法员若干名,给予表彰和奖励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