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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严格使用所级公共技术服务中心仪器管理系统的通知
    2010-03-08 | 编辑: | 【 】【打印】【关闭

    根据中国科学院计划财务局《关于2009年度所级公共技术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》(计字[2009]20号)精神的要求,我中心开通了所级公共技术服务中心仪器管理系统(网址为http://face.issas.ac.cn/apparatus2/),至今已开通运行一年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仪器管理系统的使用,现再次重申:

    1.凡使用已加入管理系统的仪器设备(附件:仪器清单),必须通过仪器管理系统预约登记,经仪器操作管理员审核同意后才能使用。

    2.用户注册、登录及使用预约系统的相关操作,请参见《仪器网络管理系统用户指南(普通用户)》。

    3.仪器操作员必须及时审核预约(不超过一个工作日),在完成预约单检测的同时,完善仪器预约单检测记录和仪器使用记录,保证数据完整。对于预约单检测记录和仪器使用记录不完整的数据,仪器操作员务必于3月15日前补充完成。

    科技开发处

    2010年3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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